2019 秋冬國民旅遊補助計畫。實施期間為108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藉此紓緩陸客自由行來臺減少之衝擊,並有效刺激淡季國旅市場。

觀光局,自107年冬季起辦理「前進宜花東‧高屏暖冬遊」、「擴大國旅暖冬遊」,108年春季並偕同各縣市政府共同推動「春遊專案」,透過實質獎助鼓勵國人國內旅遊,帶動全台國民住宿型旅遊,不僅減輕國人旅宿負擔,也以「淡季不淡」有效刺激旅宿業者住房率成長。

 

 

 

 

   補助登陸專區

網址:https://reurl.cc/9zE1yY

使用補助前,請您先上傳個人身分證明文件:
1. 您上傳之個人身分文件僅供本次旅遊補助核銷之用,並依相關法令規範辦理,請您放心上傳。
2. 上傳程序如下:
(1) 點擊「上傳證件 /拍攝證件」將身分證、健保卡或駕照正面清晰且無反光檔案上傳或拍照上傳。
(2) 點擊「下一步」進入圖片裁切,圖片可調整大小或翻轉,請調整要上傳之“完整”證件圖片對準在紅色框內。
(3) 完成後點擊「確定送出」。
(4) 接下來,請您輸入姓名(中文)及手機號碼,並核對身分證字號,若證號不對,表示您的照片不夠清晰,請你重新操作上述上傳證件的步驟。
3. 【重要】輸入您的手機號碼將供入住核對使用(如手機號碼錯誤或不實恐將造成無法獲得補助)
4. 【提醒】本案雖為補助活動,但仍為符合法規之訂房行為,如於入住後業者已辦理補助申請手續後,始要求臨時退房,您及旅宿業者雙方均應遵守「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有關解約之規定。

 

   自由行旅客優惠措施
•  基本方案:
  獎助對象為本國國民(每一身分證字號限使用一次),於獎助期間的周日至周五入住有參加優惠活動的旅館或民宿,住宿一個晚上一個房間可依實際住宿房價折抵 1,000 元
•  離島加碼方案:
  於獎助期間不分平假日入住有參加優惠活動的旅館或民宿,住宿離島一個晚上一個房間可依實際住宿房價每位國民(依身分證號)可個別多使用一次折抵 1,000 元

 

 

 

   團體小鎮旅遊優惠措施
•  獎助對象為包裝國內團體旅遊行程之合法設立旅行業,每家旅行業以 20 團為限,旅遊天數應為 2 天 1 夜以上,且旅遊行程安排於放假日未超過 1 天;須安排住宿於依法取得觀光旅館業執照之觀光旅館或取得登記證之旅館或民宿,並使用合法之交通工具。
•  團體旅遊行程安排應納入本局公布「小鎮漫遊年」之小鎮、行程安排至離島(金馬澎)地區則有加碼獎助。
•  方案內容及獎助額度:
方案名稱 獎勵方式 獎勵額度
基本方案 一般團體小鎮旅遊,每人每日最高獎助 500 元,每團應至少 10 人 每團上限3萬元
入住星級旅館 鼓勵團體小鎮旅遊入住星級旅館,每人每日最高獎助 500 元,每團應至少 15 人 每團上限5萬元
觀光工廠行程 鼓勵團體小鎮旅遊行程安排至觀光工廠(須領有經濟部觀光工廠標章),每人每日最高獎助 500 元,每團應至少 15 人 每團上限5萬元
休閒農場行程 鼓勵團體小鎮旅遊行程安排至休閒農場(須通過農委會評鑑列入休閒農場名錄),每人每日最高獎助500 元,每團應至少 15 人 每團上限5萬元
樂齡族旅遊 鼓勵年滿 60 歲以上樂齡族團體小鎮旅遊,樂齡族旅客團員須達 2 分之 1 以上,每人每日最高獎助 500元,每團應至少 15 人 每團上限5萬元
企業員工旅遊 鼓勵辦理企業員工旅遊,每人每日最高獎助 500 元,每團應至少 15人 每團上限5萬元
離島(金馬澎)加碼 前往金門縣、連江縣或澎湖縣團體小鎮旅遊,每人每日最高獎助1,000 元,每團應至少 15 人 每團上限7萬元
長天數旅遊加碼 旅遊天數若為 3 天 2 夜以上,每人每日最高獎助 1,000 元,每團應至少 15 人 每團上限7萬元

 

   觀光遊樂業入園優惠措施
•  12 歲以下兒童每人免費入園 1 次(不含旅行社代收轉付者)。
•  不分平假日。

 

   公協會辦理觀光優惠活動
•  獎助旅行業、旅宿業、觀光遊樂業或相關公協會辦理觀光優惠活動,經費總額 5,000 萬元。
•  每案補助比例上限 80% 額度上限 1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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